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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放宽险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条件 民营银行永续债发行“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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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期:2020年5月28日

作为长期限稳定资金持有人,保险公司是最适合持有商业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永续债)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昨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民营银行永续债发行也得以“破冰”——网商银行近期获批发行不超过50亿元永续债。《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二是取消可投债券的外部信用等级要求。取消可投资的二级资本债券的债项评级(AAA级)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债项评级(AA+级)要求。 三是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应当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四是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人对资本补充债券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的分类,相应确认为保险机构的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并纳入相应监管比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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