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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多举措防范风险 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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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
日期:2015年8月10日

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引发热议。日前,央行就出台网络支付新规作出回应,称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有效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工作的出发点。罔顾安全,简单地迎合消费者金融需求,往往是造成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并对《办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规定作了详细解释。央行称,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以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为宗旨,适应公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差异化支付需求,网络支付服务得到快速发展。但支付机构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问题和风险不断显现,消费者未能得到有效保护。一是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二是挪用客户资金事件时有发生,多地屡次引发消费者上街和围堵政府部门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三是疏于安全管理;四是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普通消费者维权困难。因此,为促进网络支付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履行央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定职责,《办法》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基于我国网络支付业务发展的实际和金融消费的现状,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系统地平衡了支付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能够有效降低网络支付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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