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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互联网金融事前监管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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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日期:2016年4月19日
由国务院牵头多部委联动,一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风暴正在降临。目前,至少有三个区域级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配合监管,实质性地收紧对下辖会员的指导。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会员单位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时进行事前备案。这是全国范围内实施事前监管的首例。作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事先备案有利于加强个人网贷平台(P2P)网贷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审慎性与合规性。他称:“事前备案制是金融监管的基本方法之一。备案的类别包括新的产品类别和新的运营方式等,协会主要将对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涉及虚假宣传进行审查。”事实上不只是江苏,上海、深圳早已谋动。此外,国字头互金协会祭出了堪称史上最严苛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研讨会,要求P2P平台应至少每日更新21项运营信息,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贷款余额、累计违约率、近3月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等信息,使业内平台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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