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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管理办法明确13项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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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期:2016年8月25日
昨日,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发布。《办法》强调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并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银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资金存管等相关配套措施将陆续出台落地,共同构建网贷行业制度体系。神仙有财CEO惠轶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现存不符合限额限制的P2P资产有几千亿,对这一部分历史业务,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需要P2P平台和监管机构高度配合,甚至需要传统金融机构的配合,才能完成平滑过度和转移。在未来的发展中,平台一定要明确信息中介的定位,通过先进技术,做好信息中介,而不是通过各种方式变身成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爱钱帮CEO王吉涛认为,《办法》或将促使行业格局彻底改变。近一年来,随着行业小平台有序退出,大平台不断壮大,百万到千万量级的项目是大平台的优选,也起到了控制集中度的作用,如果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这部分项目的清退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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