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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规范公司债上市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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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
日期:2015年5月21日

为配合证监会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沪深交易所20日发布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规范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上交所表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拟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委托承销机构向上交所提交申请文件,由上交所进行上市预审核。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出具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上交所预审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双人双审、集体决策、书面反馈,内部审核流程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公司债券的预审核申请文件、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信息对外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上交所审核专家会议对公司债券出具的意见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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